2021年第三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
乙丙级资质审查结果公示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29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设计施工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0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3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修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等5部规章的决定》(国土资源部令第62号)、《自然资源部关于第一批废止和修改的部门规章的决定》(自然资源部令第5号),现将2021年第三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丙资质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天。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质勘查管理处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方式、地址、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龙山大道339号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质勘查管理处
邮政编码:401147
信 箱:cqdzzzsp@163.com
附件:
1.2021年第三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丙级资质审查结果
2.各单位资质申报信息一览表
2021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