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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将彭水县蓝宝矿业有限公司汤家湾萤石矿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的通知

日期: 202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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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县蓝宝矿业有限公司汤家湾萤石矿:

  经2020年度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信息实地核查查明,你公司(采矿许可证号:C5002432009096120034898)存在未按要求及时开展修复及监测工作、未足额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未提交年度治理修复计划等情形,违反了《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2019年修订)、《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重庆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渝财规〔2021〕5号)等文件要求,且至今仍未完成整改。按照《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办法(试行)》(国土资规〔2015〕6号)第二十三条、《重庆市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施办法》(渝规资规范〔2019〕27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决定将你公司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

  如对上述决定有异议,可在20日内向我局提交相关说明或证明材料。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11月3日


  (联系人:梁睿雨,联系电话:63158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