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沙坪坝2021年公字第390号
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座落 |
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备注 |
1 |
陈*进 |
沙坪坝区***6号6幢1单元2-1 |
渝(2019)沙坪坝区不动产权第001390488号 |
不动产权证 |
(2021)渝0106执8366号之三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 |
重庆市沙坪坝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