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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测绘成果汇交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9-05

渝规资〔2022501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做好测绘成果汇交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含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规划自然资源,各测绘项目承担单位:

为贯彻执行测绘成果汇交制度,避免重复测绘,推进测绘成果资源共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重庆市测绘管理条例》的规定现就做好2022年测绘成果汇交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绘成果汇交内容

(一)成果汇交范围

成果汇交范围20211月至202112月期间验收完成的测绘项目成果资料

(二)成果汇交内容

属于基础测绘项目的,汇交测绘成果副本资料;属于非基础测绘项目的,汇交测绘成果目录资料。具体汇交内容见测绘成果副本和目录汇交内容附件1)。

(三)成果汇交格式

成果资料以项目为单位进行汇交(含地形图成果、文档成果、控制成果等),每个项目采用电子数据格式以光盘、移动硬盘等移动存储设备汇交一份成果资料同时,根据成果所属类别填写重庆市测绘成果汇交电子清单(xls格式,见附件2)。

、测绘成果汇交任务

(一)汇交测绘成果目录。测绘项目承担单位登录“全国测绘成果目录汇交系统”(http://submit.webmap.cn/)按要求直接汇交。

(二)汇交测绘成果副本。测绘项目承担单位将测绘成果汇交项目所在地的区县(自治县)规划自然资源

(三)各区县(自治县)规划自然资源汇总本行政辖区内测绘项目成果,统一提交至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四)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自收到汇交的测绘成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其移交给重庆市地理信息和遥感应用中心(市测绘成果保管单位)。重庆市地理信息和遥感应用中心在收到汇交的测绘成果后,出具汇交凭证。

、测绘成果汇交截止日期

测绘项目承担单位汇交截止日期为2022930

区县(自治县)规划自然资源提交截止日期为20221014日。

工作要求

(一)测绘成果汇交制度是国家测绘法律法规确定的一项制度。请各区县(自治县)规划自然资源组织好此次汇交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管理汇交的测绘成果,建立成果汇交登记台账(见附件3),配备符合国家保密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设施设备;各测绘项目承担单位落实好本单位的汇交工作;测绘成果保管单位按照规定保管好测绘成果资料。

(二)测绘成果资料多涉及国家秘密,各有关单位在汇交、接收、审核、保管测绘成果时,务必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测绘成果资料安全。

(三)我局将按照自然资源部统一安排,适时组织对测绘成果汇交情况的检查。对于不能按要求履行汇交测绘成果副本和目录资料的,将单位不良信用记录

附件:1测绘成果副本和目录汇交内容

2测绘成果汇交清单

3测绘成果接收登记表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95

(联系人:陈文文,联系电话:023-63158360

           欧其健,联系电话:023-67033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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