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会公告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自然资源部令第6号)的规定,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拟于2023年2月16日对《重庆市土地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公开举行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3年2月16日(具体以听证会通知书为准)
二、听证会地点
待定(具体以听证会通知书为准)
三、听证会内容
《重庆市土地管理条例》(公开征求意见稿)
四、听证参加人的人数、报名条件与报名方式
(一)听证会代表。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8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本市范围内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听证会代表不超过30人,我局将根据申请情况按照广泛性、代表性的原则确定。其中,有关组织推选的熟悉耕地保护、集体土地征收、建设用地等领域的专家、农民代表、镇村干部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用地单位代表等,可以优先被指定为听证会代表。
(二)报名方式。本次听证会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在2023年2月13日前将《听证会听证参加人报名表》(附后)及相关材料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cqsgzjfgc@163.com。公民报名时应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文件,以法人或其他组织身份报名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还须提供单位委托书。
五、听证须知
(一)听证会代表确定后,本人应当亲自参加听证,无正当理由不到场或未经听证主持人允许中途退场的,视为放弃听证。
(二)听证会代表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听证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证参加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和听证会纪律,严禁在会场无理取闹、大声喧哗。
(四)听证会上提供的材料仅供听证代表发表意见时参考,会后收回。
特此公告。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