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等规定,现将2023年第一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质勘查管理处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方式、地址、邮政编码。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龙山大道339号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质勘查管理处
邮政编码:401147
信 箱:cqdzzzsp@163.com
附件:2023年第一批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审查结果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