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的报告
按照《重庆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现将我局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生态环境保护认识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生态文明思想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认识生态环境保护是“国之大者”,不断提高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政治能力和业务水平,不断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铆紧落实。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在《2023年全市规划自然资源工作要点》中对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修复、加强自然资源监管等工作进行了统筹安排。
二、多措并举,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效果
(一)深入推进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一是立足底图底数,持续做好基础调查。延续集中核查、集中整改、集中确认“三集中”机制,累计人工核查图斑超62万个,切实做到逐图斑100%核查,扎实开展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二是坚持“国之大者”,提升耕地监测及时性、准确性。优化监测流程,从原统一时点监测模式调整为按影像到位批次的滚动模式,全面提升监测时效性。整合技术队伍,着力提升耕地变化图斑提取精准性。三是围绕重点管理需求,统筹开展各类专项工作。以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开展地类变化监测、城市国土空间监测、乡村空间要素监测。统筹推进主城新区和两群地区城镇建设用地内部细化调查、长江重点生态区自然资源本底变化监测、中心城区“四山”自然资源常态化监测评价等专项调查监测工作。
(二)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一是完成《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并上报。2024年2月,国务院批复同意《规划》,为全市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提供了基本依据。《规划》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优化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和城镇空间布局,深化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以区县为基本单元划定农产品主产区、重点生态功能区和城市化地区,构建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衔接全国“三区四带”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构建重庆市“三带四屏多廊多点”复合型、立体化、网络化总体生态安全格局;分类有序整合优化现有自然保护地,科学确定自然保护地类型和规模,进一步提升生态系统完整性,确保重庆市重要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和生物多样性得到系统性保护。二是结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制定并印发重庆市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实施方案和技术指南,保障生态保护红线精准落地,深度参与相关行业标准研究制定工作,探索生态保护红线监管监测与保护成效评估,建立常态化管理机制,提升生态保护红线监管能力。
(三)科学规划城市分区。一是组织编制分区规划、详细规划或专项规划时落实环保相关要求。制定《重庆市分区规划编制指南》《重庆市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指南》,严格落实环保要求,以及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和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二是完成中心城区强度高度密度分区规划研究,提出相关控制要求。科学划定五级开发强度、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分区,统筹规划管理,印发《重庆市中心城区强度高度密度管理办法》,引导中心城区逐步形成宜高则高、宜低则低、疏密有致的空间形态,促进城市健康发展、提升城市生活品质、塑造城市特色风貌。
(四)稳步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一是印发生态保护修复等专项规划。贯彻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会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编制《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六江”生态廊道建设规划(2022—2035年)》,并报请重庆、四川两地省级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编制印发《重庆市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及综合利用规划(2023—2030年)》,推动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理念从单一的复垦复绿向综合利用转变。指导各区县完成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规划编制。二是紧抓项目实施。全力推动三峡库区腹心地带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项目开工率达99%、完工率为25%,忠县皇华岛、独珠半岛等项目成效明显。稳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城口县北屏乡等3个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国家试点项目顺利完成,累计完成10个国家试点项目,督促指导2个国家试点项目和5个市级项目实施。扎实推进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全年完成修复740公顷,超额完成年度修复目标。组织开展2022年度矿山生态修复“回头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三是强化政策创新,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牵头起草《重庆市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实施方案》,并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
(五)严格保护耕地。一是高位督导推进,全面压紧压实责任。出台市委市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工作目标任务与职责清单,印发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的23条硬措施,制定运用《耕地一本账》。二是数质并重增加耕地总量,多措并举防止耕地流出。大力实施耕地恢复补足,采用“选址—整治—种植—举证—审核”五步工作法规范耕地恢复实施程序。通过原址整改、间种套种、异地平衡等方式处置“非粮化”耕地流出问题,会同市农业农村委印发《耕地认定及种植指导手册(试行)》。2023年,全市流入耕地61.42万亩,流出耕地31.27万亩,各区县均超额完成耕地进出平衡任务。三是全面完成永久基本农田非耕地核实处置,全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国家下发30万亩非耕地核实处置任务,将困扰基层的农村宅基地、农村道路及沟渠等5.7万亩补充纳入处置范围,多划2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现有永久基本农田2076.17万亩,超目标任务11.87万亩。全面完成255.08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年度任务。
(六)严格建设用地安全利用。一是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分类分级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在编制和修改国土空间规划时充分考虑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其土地用途,对调查确定的重度污染地块,经生态环境部门确认后,由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商生态环境等部门合理确定土地用途。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印发《重庆市重点建设安全利用率核算细则》,明确重点建设用地类型、安全利用要求。二是常态化开展主动对接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建设项目准入审查,不得组织供应列入禁止用地目录的项目用地和列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等工作。
(七)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一是规划引领,强化了矿产资源规划计划管理。印发《重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建成全市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严格出让项目计划管理。二是加强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力度。印发《关于开发利用统计和储量统计填报注意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储量管理,摸清矿产资源家底。开展重庆市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调查评价,支持荣昌区成功创建全国首批矿产类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市(县)。在国内率先发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部门统计制度,开发运行矿山在线直报系统和大中型石灰岩矿山在线监测系统。三是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监管。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非法采矿工作的通知》。健全全方位监管体系,总结形成“两测七查一会一预警”的核查技术方法,开展露天矿山二三维监测试点。开展专项督促检查,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剩余砂石土利用的监管,并加强绿色矿山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