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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5-03-20

按照《重庆市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我局坚持“第一议题”制度,将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与党组会议传达学习相结合,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2024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研究审议生态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重要议题共14项。

(二)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局上下坚决扛起自觉接受和主动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政治责任,成立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专班。由局主要负责人任专班组长,高质量配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高标准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三)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细化分解《市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重庆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等涉规划自然资源目标任务,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编制我局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细化方案,通过定期调度和“生态环保督察清单”闭环管控,有计划、有步骤地抓好整改落实。

二、聚焦核心职责,高质量抓好生态保护重点工作

(一)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确权登记一是夯实底图底数高质量完成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坚实数据基础。二是聚焦管理需求,完成林草湿荒普查地类对接工作,首次开展水资源基础调查,完成水下地形测量首件产品及地下水调查监测质量评价。持续开展长江重点生态地区自然资源监测成果入选自然资源部调查监测评价典型案例。三是着力源头治理,持续深化常规监测,全面打通常规监测与综合监测监管平台,实现前端监测和后端执法无缝衔接。四是完善闭环管理机制“实时监测发现、动态跟踪预警、及时处置反馈”全链条的监测运行机制。五是稳步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完成渠江(重庆段)水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

(二)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核算一是全面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市级价格体系建设,召开全市资产清查工作部署会和技术培训会,组织各区县开展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地、湿地和储备土地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根据全市2023年期初、期末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等自然资源资产的实物量、价值量情况,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

(三)加强规划统筹引领。一是市、区(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均获批复,重庆是国土空间规划改革以来第一个获国务院批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城市。41个区县(含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国土空间总体(分区)规划均获市政府审批,完成全市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报自然资源部汇交工作。二是提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重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工作要点20242027》,落实市委六届五次全会“六个区”建设目标,明确5个方面50条重点工作,强化规划实施的多跨协同和纵深传导围绕优化中心城区功能布局、强化规划传导、产城融合、优化存量与更新提升,落实功能混合、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的新城规划理念,提高城市宜居宜业的空间品质三是印发实施《重庆市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管理办法(试行)》(渝规委办发〔20249号),将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统筹管理,完成消防规划、历史文化名城等相关专项规划统筹平衡及审核。落实《重庆市中心城区强度高度密度管理办法》(渝规资〔2021427号),引导中心城区逐步形成宜高则高、宜低则低、疏密有致的空间形态。四是印发实施《关于有序推进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审批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24457号)《重庆市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渝规资202478号),明确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工作要求和技术要求。五是印发《关于加强村庄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渝规资发〔202440号)和《重庆市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渝规资发〔202441号),明确村庄规划工作要求和技术要求,指导区县按需编制村庄规划。

(四)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一是推进三峡库区腹心地带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整体建设进度达96%铜锣山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入选联合国“生态恢复十年”优秀案例。二是加快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12个国家试点项目和3个市级项目完工,九龙坡铜罐驿、涪陵大顺项目分别入选自然资源部第一、二批典型案例,全国首次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经验交流会在我市召开,我局在会上作交流发言。三是扎实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完成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662公顷,超出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187公顷重庆东方希望水泥有限公司铜矿山水泥灰岩矿生态修复入选自然资源部首批生产矿山生态修复典型案例。会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编制了《川渝地区矿山生态修复技术规范》通则建材矿山部分,为川渝首个联合发布的自然资源领域地方标准四是印发《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六江”生态廊道建设任务分工方案》(渝规资〔2024324),统筹推进“六江”生态廊道建设。五是支持利用政策性金融资金参与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保护修复。与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签订合作备忘录,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重庆市分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

(五)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一是提早谋划部署,下达区县耕地保护年度目标任务,配合签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书,压实压牢任务底线。二按照“项目示范+乡镇恢复”模式量质并重补充耕地,各部门协同推动耕地“优质、集中、连片”,全面落实“非农”建设占补平衡和农用地内部耕地流出平衡两类占补平衡任务,全年合计新增耕地超25万亩。三是加强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全面完成第一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范围向社会公开,划定了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严格规范占用补划行为,协同做好重大建设项目用地要素保障。

(六)促进节约集约用地,严格建设用地安全利用。一是严格建设项目准入管理,把关工程建设内容及用地规模严格落实自然资源“增存挂钩”工作机制,出台20支持闲置存量土地盘活措施,指导区县结合实际采取鼓励开发、促进转让、政府收回等方式妥善处置。二是严格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在编制和修改国土空间规划时,充分考虑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在土地供应环节,主动对接生态环境部门加强建设项目准入审查,对未通过审查的建设项目不组织实施土地供应。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核算工作,按要求提供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台账。

(七)合理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一是推动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推进矿山规模化、集约化,全市非油气矿山数量有序减少,大中型矿山比例稳步提升。印发工作方案,谋划启动编制“十五五”矿产资源规划。二是加大矿产资源保护力度。严格压覆矿产资源管理,压实区县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市级监督指导机制,严守矿产资源安全底线。建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水平调查评估制度,推广矿产资源节约集约先进适用技术。三是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监管。健全优化市级打击非法采矿联席会议制度,2024年涉矿违法行为发生率大幅减少。2024年已建成绿色矿山149个,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整体保持健康有序。四是强化矿山生态修复义务监督检查。统筹开展2024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推动生产矿山企业履行“边开采,边修复”义务。

(八)监督管理噪声污染。一是在分区规划编制阶段同步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合理布局用地方案二是详细规划编制时落实和细化分区规划提出的环境保护要求,明确规划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以及声环境等控制和治理要求。在编制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时,组织编制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环评报告书并进行公示。确需在工业企业、交通干线两侧首排地块规划噪声敏感建筑物时,要求项目设计应满足国土空间规划中对噪声污染相关防治要求。

三、狠抓工作落实,扎实推进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

群众举报件办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2024年驻渝督察期间向我局移交的5群众举报件已全部办结销号。

(二)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我局认真落实《重庆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扎实推进督察整改工作。截至2024年底,我局已完成矿山开采生态破坏严重等5项整改任务,待验收销号产业布局不合理导致居民反复投诉剩余3项整改任务正有序推进

下一步,我局将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决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扎实抓好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进一步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为建设美丽中国贡献重庆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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