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社会投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 “免申即领”改革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含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局属有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简行政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更好地激发市场活力,营造市场化、法制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认同感。现将社会投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开展“免申即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1.本通知中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免申即领”适用范围为:本通知印发之日起,通过“招、拍、挂”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社会投资类建设项目。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免申即领”是指通过用地规划条件、土地成交确认、项目投资备案及出让合同签订四个环节的精准协同,土地受让人无需申请,即可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直接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实现“免申即领”“拿地即领证”,建设单位可享“零材料、零时差、零费用、零跑腿”服务。
二、办理流程
1.建设单位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成交确认书》,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前,在重庆市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领项目统一投资代码。
2.市规划自然资源局有关处室、有关单位、各区县(自治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应通过国土空间信息平台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审签业务。经办人员在办理土地出让合同审签业务时,填写出让合同编号、部系统电子监管号、项目统一投资代码后,系统自动生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办理任务。
3.各区县(自治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在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时,将该宗地对应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及附图导入,自动生成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并直接将办理结果推送至“渝快办”系统。
4.建设单位在各区县(自治县)规划自然资源局窗口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总结经验。各区县(自治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应充分认识改革的重要性,积极主动为建设单位提供政策解读及前期指导服务。要抓实抓细落实措施,做好内部业务协同及信息共享。注意总结改革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及时报市局建筑处。
(二)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各区县(自治县)规划自然资源局应加大政策宣传推介力度,充分运用各类宣传媒体,发布政策信息,展示改革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提升全社会知晓度与认同度。要畅通公众意见反馈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社会投资类建设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免申即领”
审批服务流程图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