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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重庆市规划自然资源领域2026年度行政检查计划的公示

日期:2026-04-03

根据《重庆市涉企行政检查办法》(渝府令〔2025375号),规范全市规划自然资源领域涉企行政检查,现将《重庆市规划自然资源领域2026年度行政检查计划》公示如下

附件:重庆市规划自然资源领域2026年度行政检查计划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43

附件

2026年度行政检查计划表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对象

范围

检查类别

检查方式

检查频次

检查比例
(或家数)

牵头实施主体

实施

层级

时间

安排

检查依据

1

地质勘查和地质灾害防治活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地质勘查单位、地质灾害防治资质单位

日常检查

现场检查

1次/年

10%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质勘查管理处

市级

4-12月

1.《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8号)

2.《地质勘查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自然资规〔2025〕4号)

2

对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情况的检查

乙级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资质单位

日常检查

现场检查

1次/年

10%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总体规划处

市级

4-12月

1.《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深入推进重庆市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认定“放管服”改革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2〕5号),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常态化开展乙级城乡规划编制资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以抽查方式开展现场检查。

2.《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2024年1月24日自然资源部令第11号)第二十一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对规划编制单位进行检查。

3

矿区生态修复“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采矿许可证尚在有效期内、采矿许可证过期未注销的采矿权人

日常检查

现场检查

1次/年

自然资源部负责出让、登记的采矿权,不低于20%的比例;市级及以下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出让登记的采矿权,不低于10%的比例。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

市级、区县级

4-12月

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2.《土地复垦条例》

3.《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877号)

4

测绘资质单位“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测绘资质单位

日常检查

现场检查

1次/年

20%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测绘和地理信息管理处

市级

4-12月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2.《重庆市测绘地理信息条例》

3.《测绘地理信息质量管理办法》

4.《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

5.《测绘单位质量管理体系通用要求》

6.《测绘成果质量监督检查与数据认定规定》

7.《测绘资质管理办法》

5

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情况的检查

全市矿业权

日常检查

现场检查

1次/年

≥5%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处(重庆市油气管理办公室)

市级、区县级

4-12月

《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第13号令)

6

对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的检查

自然资源领域合同额达到100万且工期达到3个月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及施工总承包单位

日常检查

现场检查

不少于1次

5%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计划财务处

市级、区县级

4-12月

1.《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

2.《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渝人社规〔2025〕18号)

7

对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优化调整及相应的补划工作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单位

日常检查

实地核查

1次/年

≤20%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耕地保护监督处

市级、区县级

4-12月

《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第17号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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