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开征集“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突出问题纠治力度,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持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现就公开征集全市规划自然资源领域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违规异地执法。超越法定职权或者法定管辖范围,违规对非本辖区的行政相对人进行执法活动;利用行政执法手段插手异地经济纠纷;未履行协作程序或超越协作权限跨区域、跨层级开展执法等情形。
(二)趋利性执法。下达或变相下达行政罚没款、执法数量考核指标;将行政罚没收入与本单位业务经费、福利待遇等利益挂钩;为增加行政罚没收入,脱离实际监管随意设置监控设备;违规预收、私自节流罚没款,违反“罚缴分离”规定等情形。
(三)乱收费。违规设立收费项目,公示项目收费不规范,提高收费标准;不按要求执行国家和地方已出台的惠企收费政策等情形;变相强制行政相对人接受有偿服务、指定购买等情形。
(四)乱罚款。超出法定权限或范围进行罚款;未规范执行裁量权基准,随意进行大额顶格处罚;重复处罚;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罚没收入异常增长;过度罚款,不适用相关法律规定给与不予、减轻、从轻处罚;类案不同罚、过罚不相当、畸轻畸重等情形。
(五)乱检查。实施检查主体不适格;超越法定职责开展检查;执法扰企,多头检查、多层检查、重复检查,对同一主体检查明显超过合理频次;随意检查,检查不符合启动程序,检查程序不合法;专项检查“走过场”,运动式检查等情形。
(六)乱查封。滥用行政强制措施,超权限、超范围、超额度、超时限查封、扣押涉案财产等情形。
(七)执法标准不一致。执法标准不一致、要求不统一,加重企业负担等情形。
(八)滥用职权。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该罚不罚;以权谋私、权力寻租,利用执法职权刁难企业、吃拿卡要、收受财物、谋取利益等情形;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粗暴执法;执法不作为;变相强制行政相对人接受有偿服务、指定购买或者以限制性要求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等情形。
二、线索征集时间
本次征集自即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三、线索征集方式
(一)电子邮箱:cqgzsqzf@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行政执法突出问题”。
(三)来信举报:将问题线索及相关证据材料邮寄至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龙山大道339号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邮编401147,并注明“行政执法突出问题”。
四、注意事项
(一)受理范围主要为以上明确的八类行政执法问题线索。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问题线索,请依法依规向有关部门提出。纪检监察机关、信访等部门已受理,或已进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程序的问题线索,不纳入本次征集范围。
(二)问题线索尽可能提供问题的发生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及相关印证资料等,邮寄信件内容需包括反映问题线索相关证据的书面材料,以便及时有效开展核实查办。
(三)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受理部门将对反映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反映的问题应当真实、准确,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不得借机诬告、陷害他人。
欢迎广大企业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局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28日
区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