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及时办理测绘资质证书延续业务的通知
各测绘资质单位:
自2021年测绘资质改革后,我局核发的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将陆续届满。为筑牢测绘地理信息安全底线,确保各测绘资质单位正常从事测绘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测绘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测绘资质证书延续等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6〕1044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测绘行业实际情况,现就办理测绘资质证书延续业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即将届满,需要办理延续的测绘资质单位,均可依法申请延续。我市2026年12月31日前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单位共计177家(见附件),请相关测绘资质单位密切关注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及时办理测绘资质延续业务。
二、办理方式
测绘资质单位应在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五十五日至三十日,通过全国测绘资质管理信息系统提交测绘资质延续申请。有效期届满前三十日至届满前仍可提交延续申请,但由于审批时限不足造成的测绘资质延续断档,应由测绘资质单位承担相应责任。有效期届满后,将无法提交延续申请。
三、注意事项
(一)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测绘资质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延续的,我局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定程序办理注销手续。相关测绘资质证书均注销的单位,应及时将掌握的涉密测绘成果按国家保密规定销毁或交回审批机关。
(二)资质延续申请复审意见为批准的,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进行实地核查。
(三)资质单位提交的延续申请材料应符合《测绘资质管理办法》《测绘资质分级分类标准》要求,上传测绘资质系统的材料均应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关键信息清晰易辨,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附件:2026年重庆市测绘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单位信息表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