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5577913/2021-0045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建设规划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03-19 | [ 发布日期 ] | 2021-03-19 |
《璧山御湖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20)》015-04/03地块修改方案公示
编制原因:随着城镇建设的不断推进,城市功能不断完善,在城市如火如荼建设过程中,原控规已不能完全符合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需要针对城市新的发展实际作相应调整,在不违反相应规范的前提下,进一步科学合理地控制地块,以保证城市的科学合理地建设。为推进御湖片区部分地块的建设,需对《璧山御湖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20)》015-04/03地块进行修改,调整地块用地性质及地块边界,以满足近期实际建设的需求。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正);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 146 号);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4.《城市道路交通组织设计规范》(GB/T 36670-2018);
5.《城市给水工程规划规范》(GB 50282-2016);
6.《城市电力规划规范》(GB/T 50293-2014);
7.《城市通信工程规划规范》(GB/T 50853-2013);
8.《城镇燃气规划规范》(GB/T 51098-2016);
9.《城市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规范》(GB/T 50289-2016);
10.《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 年);
11.《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2017 年);
12.《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2017 年修订)》;
13.《重庆市璧山区城市总体规划(2013 年编制)》(2018 年局部修改);
14.《璧山御湖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20);
15.《重庆市璧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基本思路》;
16.国家、重庆市其它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
编制单位:匡邑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上海)有限公司
规划内容:将《璧山御湖北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20)》中015-04/03地块细化,划出015-06/04地块,用地面积为3.55公顷,用地性质为行政办公用地兼容体育用地(A1A4),控规编号调整为06,地块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绿地率等指标暂不控制,根据后期项目立项确定。(注:划分出的地块属于三大公共设施用地,包括重要公共服务设施、重要公共安全设施和重要公共基础设施,是需要政府进行用地控制的控制性内容的组成部分。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基础设施和公共安全设施等三大公共设施用地是以政府保障供地位目标,容积率指标应服从专业范围要求,在控规分图中可不做硬性规定,根据后期项目立项确定)。
公示单位: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地点:1、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场所
2、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shan.gov.cn)
公示时间:2021年3月22日-2021年4月20日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2、若您是该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2021年4月21日-2021年4月26日),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通信地址:重庆市璧山区金剑路29附1号
联系电话:4142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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