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5577913/2021-01086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建设规划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07-05 | [ 发布日期 ] | 2021-07-05 |
璧山区《西部(国际)数字经济产业生态区一期》Q10-1、Q10-4、Q10-5等地块规划修改方案公示
璧山区《西部(国际)数字经济产业生态区一期》Q10-1、Q10-4、Q10-5等地块规划修改
方案公示
修改目的:鉴于两地块间(即数字经济产业园一期组团Q10-5分区Q10-5/03地块、Q10-6分区Q10-6/03地块)规划支路造成土地的分割浪费,不利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加大了政府的规划管理难度,特对《西部(国际)数字经济产业生态区一期》Q10-1、Q10-4、Q10-5等地块进行规划修改,以便下一步规划管理工作的开展。
修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版);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3、《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年,住建部令第7号);
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5、《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2018);
6、《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18年版 GB50180-2018);
7、《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2017年);
8、《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
9、《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2017修订);
10、《重庆市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技术管理规定(暂行)》(渝规发〔2005〕132号);
11、《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一般技术性内容修改暂行办法》;
12、《重庆市璧山县城乡总体规划(2013年编制)》(2018年局部修改);
13、《西部(国际)数字经济产业生态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
14、《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管理工作的通知》(璧山府发〔2016〕21号)。
15. 其他相关法律、规范。
编制单位:四川省大卫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修改范围:本次控规修改范围位于璧山区西部(国际)数字经济产业生态区一期,位置在双龙大道以北,黛山大道以东,总面积约13.27公顷。
修改内容:
1、取消Q10-5/03与Q10-6/03间规划支路,调整Q10-04/03地块西南侧道路红线。
2、Q10-1/03、Q10-4/03地块面积调整,Q10-5/03、Q10-6/03地块合并为一个地块,同时降低开发强度。
2、更新控规地块编号及版本号。
申请单位:重庆璧山现代服务业发展区管理委员会
公示单位: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地点:
1、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场所
2、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www.bishan.gov.cn)
公示时间:2021年7月5日至2021年7月11日
意见反馈:
1、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
2、若您是该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2021年7月12日—2021年7月16日),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通信地址:重庆市璧山区金剑路29附1号
联系人:赖先生 联系电话:41421536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1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