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5577913/2021-0116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建设规划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07-16 | [ 发布日期 ] | 2021-07-16 |
《重庆市璧山区西部(国际)数字经济产业生态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20)》A43-01/03地块修改方案公示
申请单位:重庆璧山现代服务业发展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名称:《重庆市璧山区西部(国际)数字经济产业生态区一期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20)》A43-1/03地块修改论证报告及修改方案
建设地址:重庆市璧山西部数字经济产业生态区一期范围内A43-1/03地块
修改原因:由于服务业发展区征地拆迁需求,拟在地铁一号线站前片区安置拆迁群众,经初步测算,原控规确定的指标规模不能满足安置需求。综合考虑地铁一号线站前片区的发展需要,本着集约用地原则,对地块指标进行调整。
修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2017年修订)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2017版)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 《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DB50/T543-2014)等。
修改内容:A43-1/03地块用地编号调整为A43-1/04地块,容积率上限由2.0调整为3.0,建筑密度控制在≤35%,建筑高度与修改前一致不做控制,绿地率控制在≥30%,增配12班幼儿园,其他规划条件保持不变(具体修改内容详见附图)。
公示单位: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时间:2021年7月19日至8月17日
公示地点: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场所和网站(http://www.bishan.gov.cn)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 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
2、若您是该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2021年8月18日-2021年8月24日),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通信地址:重庆市璧山区金剑路29附1号 邮编: 402760 联系人:赖先生 联系电话:4142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