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5577913/2021-01458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建设规划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09-18 | [ 发布日期 ] | 2021-09-18 |
《重庆璧山工业园璧城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D11-1/01地块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修改方案公示
申请单位:重庆市璧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名称:《重庆市璧山工业园璧城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D11-1/01地块控规修改论证报告及修改方案
建设地址:重庆市璧山工业园壁城组团D11-1/01地块
修改原因:主要目的是满足重庆璧山工业园璧城组团中部高新产业片区的城市发展需求,完善组团功能结构,使该片区配套设施建设能与城市建设进行有序结合,构建功能齐全、配套完善的产业片区,为提升高新区创新服务功能,助推高新技术创新发展;对涉及的相关地块的用地性质根据实际建设的需要进行修改,并论证其合理性。
修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 (2017年修订)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2017版)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 《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DB50/T543-2014)等。
修改内容: 1、将D11-1/01地块划分为D11-1/02和D11-2/02两个地块。
2、D11-2/02地块面积为3.6公顷,容积率上限调整至1.9,建筑密度调整为≥40%,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3、D11-1/02地块面积为12.4公顷,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公示单位: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时间:2021年9月22日至10月21日 公示地点: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场所和网站(http://www.bishan.gov.cn)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
2、若您是该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2021年10月22日-2021年10月28日),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通信地址:重庆市璧山区金剑路29附1号 邮编: 402760
联系人:赖先生 联系电话:4142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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