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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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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5577913/2022-0032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建设规划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2-03-29 [ 发布日期 ] 2022-03-29

《璧山区金剑山旅游休闲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年修编)》D04-3地块修改论证报告及修改方案公示

申请单位:重庆市璧山区来凤街道

项目名称:《璧山区金剑山旅游休闲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6年修编)》D04-3地块修改论证报告及修改方案

建设地址:璧山区金剑山旅游休闲区D04-3地块。

修改原因:重庆护理职业学院是由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全额出资举办,办学规模为5000人。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指标(试行)》的要求学院现用地规模及建设规模不能满足办学要求所需,因此需将D04-3地块及其南侧部分用地调整为用于学院扩建的高等院校用地。结合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强化用地保障支持产业发展的意见》(渝规资规范[2020]5号)第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版)《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2017年)《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2017修订)等,对涉及地块进行规划修改。

修改内容:将原控规D04-3号地块及南侧部分用地调整为高等院校用地,并将两个地块合并为一个地块,编号为D04-3/03;临高速路匝道按规定预留防护绿地,地块编号为D04-4/03;控制指标均暂不设定。

公示单位: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时间:2022年3月29日至4月28日

公示地点: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场所和网站(http://www.bishan.gov.cn)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裁明的时间为准。

                      2、若您是该轻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2022年4月29日至5月5日),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重庆市壁山区规划和自然资 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来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通信地址:重庆市璧山区金剑路29附1号    邮编:402760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4142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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