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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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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5577913/2022-0082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建设规划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2-08-02 [ 发布日期 ] 2022-08-02

《璧山区西部(国际)数字经济产业生态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21)》Q17-1、Q18-3地块规划修改公示

修改目的:为打造璧山西部(国际)数字产业生态区,提升园区城市品质,突出美丽山水城市特色,拟在不突破计容总规模的条件下,对Q17-1/04地块、Q18-3/04地块规划建设量进行指标平衡,以此实现优化空间布局、塑造丰富的城市天际线、提升城市品质的发展目标,特编制《重庆市璧山区西部(国际)数字经济产业生态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21)》Q17-1/04、Q18-3/04地块修改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修改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2.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0年12月1日);3.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4.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2017年3月1日);5. 《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3月1日实施);6. 《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修订);7. 《重庆市璧山区西部(国际)数字经济产业生态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21)》(2022年1月);8.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编制单位:重庆鼎石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编制范围:本次修改地块Q17-1/04、Q18-3/04,位于玉泉湖西侧,轨道一号线璧山站北侧,地块用地面积约为9.17公顷。

修改内容:在不突破项目两个地块总计容建筑规模137592.34㎡的条件下:

          1.将Q17-1/04地块容积率由1.50调整为1.60,计容建筑面积由55724.60㎡调整为59431.55㎡,其余控制指标不变;

          2.将Q18-3/04地块容积率由1.50调整为1.43,计容建筑面积由81867.74㎡调整为78160.79㎡,其余控制指标不变;

          3.两个地块调整前后的总计容建筑面积保持137592.34㎡不变,平均容积率保持1.50不变。

公示单位: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地点: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场所和网站(http://www.bishan.gov.cn)

公示时间:2022年8月2日-2022年8月8日

意见反馈:

          1、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

          2、若您是该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2022年8月9日-2022年8月15日),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重庆市壁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来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通信地址:重庆市璧山区金剑路29附1号 邮编:402760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4142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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