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000MB15577913/2022-0121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建设规划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2-12-02 | [ 发布日期 ] | 2022-12-02 |
《西部(国际)数字经济产业生态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修编)》Q31-4地块控规修改方案公示
修编目的:为推进璧山数字经济产业片区发展,抢抓重庆建设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的重大发展机遇, 进 一步提升片区自然环境品质以及城市形象,在数字经济片区规划设计了临湖公园和城市地标性建筑。为满足临湖公园和城市地标性建筑的建设需求,保障项目方案落地,对《西部(国际)数字经济产业生态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修编)》Q31-4地块进行控规修改。本次针对上述地块用地类型、地块容积率等进行调整,特编制《西部(国际)数字经济产业生态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修编)》Q31-4地块控规修改(以下简称本规划)。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
5.《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2017年);
6.《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
7.《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
8.《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DB50/T543-2014);
9.《璧山区城市规划管控引导手册》(试行);
10.《重庆市璧山县城乡总体规划(2013年编制)》(2018年修改);
11.《西部(国际)数字经济产业生态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修编)》;
12.本次调整范围内其他相关资料。
编制单位:重庆致衡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编制范围:本规划位于玉泉湖以东,环湖路以西,规划范围面积为15.74公顷。
修编内容:将原Q31-4/04地块拆分为Q31-4/05、Q31-7/05两个地块,其中Q31-4/05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商务用地(B1B2),用地面积为12.41公顷,最大容积率3.0,最大建筑高度60m,最大建筑密度40%,最小绿地率35%,配建公共厕所和垃圾收集点。Q31-7/05地块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用地面积3.33公顷。
申请单位:重庆璧山现代服务业发展区管理委员会
公示单位: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地点: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场所和网站(http://www.bishan.gov.cn)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日至2023年1月1日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2、若您是该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2023年1月3日-2023年1月9日),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重庆市壁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来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通信地址:重庆市璧山区金剑路29附1号 邮编:402760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 4142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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