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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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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5577913/2022-0122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建设规划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2-12-05 [ 发布日期 ] 2022-12-05

重庆市璧山区正兴镇金堂水库-南干渠放水竖井、北干渠放水竖井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公示

编制单位:邑升禾易(重庆)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编制原因:为加强对璧山区历史建筑的保护和利用,规范历史建筑规划管理,促进城市建设与社会文化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家和重庆市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委托邑升禾易(重庆)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开展了璧山区内重庆市历史建筑保护规划(第六批)编制工作。

规划范围:璧山区范围内的重庆市第六批2处历史建筑(正兴镇金堂水库-南干渠放水竖井、北干渠放水竖井)。

编制内容:主要为璧山区范围内的重庆市第六批2处历史建筑的历史及现状资料收集、历史建筑分级分类、历史建筑核心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及管控要求、历史文化核心价值要素的保护及历史建筑的利用引导等。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7)、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20)、5.《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2017)、6.《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8年)、7.《城市紫线管理办法》(2003年)、8.《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2017年)、9.《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年)、10.《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2011)、11.《重庆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2018)、12.《重庆市历史建筑修复建设管理办法》(2020)、13.《历史建筑修复建设技术导则》(2020年)

公示单位: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7日至2023年1月5日    

公示地点: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场所和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ishan.gov.cn)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规划方案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 。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2、若您是该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2023年1月6日-2023年1月12日),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通信地址: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重庆市璧山区金剑路29附1号)    邮编: 402760   联系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41419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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