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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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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MB15577913/2026-0003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建设规划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璧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6-06-29 [ 发布日期 ] 2026-06-30

《重庆市璧山区BS17福禄单元FL01-01/01地块详细规划》规划方案公示

编制目的:为提升云雾山砂石土类矿产集中开采区综合开发水平,依据上位规划确定的区域功能定位与产业用地布局,新建一处混凝土生产线,特编制《重庆市璧山区BS17福禄单元FL01-01/01地块详细规划》,作为规划区内国土空间管理的依据。

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

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4、《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 号)

5、《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2019年修正);

6、《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 年);

7、《重庆市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

8、《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

9、《重庆市璧山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

10、其他相关国家规范及重庆市地方性法规。

编制内容:将规划范围内3.73公顷用地布局为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按照普通工业厂房可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合理设置容积率,但不应低于国家规定的容积率下限,标准厂房用地容积率可按2.0左右掌控,建筑系数≥40%、绿地率控制不低于10%不高于20%、建筑限高为40米。

申请单位: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人民政府

公示单位: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人民政府、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人民政府办公场所、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办公场所、地块现场及网站(https//ghzrzyj.cq.gov.cn

公示时间: 20260630—20260730

意见反馈:1、若您对该详细规划方案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2、若您是该详细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详细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20260731—20260806),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通信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福禄镇人民政府邮编:402764  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13594262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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