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5577913/2026-00042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建设规划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7-20 | [ 发布日期 ] | 2026-07-21 |
重庆(璧山)绿色低碳材料产业园L01-01(02、03、04)/02、L03-01(02、03、04、05)/01、L07-06(07)/01、L08-01(02)/01地块详细规划修改公示
申请单位: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重庆(璧山)绿色低碳材料产业园L01-01(02、03、04)/02、L03-01(02、03、04、05)/01、L07-06(07)/01、L08-01(02)/01地块详细规划修改
建设地址:重庆(璧山)绿色低碳材料产业园
修改原因:为保障园区能源供应安全、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满足企业落地与生产经营需求,对原详细规划进行优化修改。
修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 《重庆市详细规划编制指南(试行)》(2022年1月版)》 《重庆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2017年修订) 《重庆市璧山区国土空间分区规划(2021—2035年)》 《重庆(璧山)绿色低碳材料产业园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等。
修改内容:一是新增电力设施用地。在L08地块西南角布局35千伏变电站,用地性质为供电用地,面积0.67公顷,并与周边工业用地之间预留10米防护绿地。二是优化地块用地性质。原规划居住用地和商业用地合并调整为二类工业用地;结合园区场地平整方案,将L01、L08地块临近山体、规划堡坎护坡区域调整为防护绿地。三是优化园区道路交通。将连接L01地块的市政支路向南调整至园区干道交汇处,道路长度140米、红线宽度16米。
公示单位: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人民政府、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时间:2026年7月20日至8月19日
公示地点: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人民政府、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地块现场及网站(https://ghzrzyj.gov.cn)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详细规划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人民政府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
2、若您是该详细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详细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
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2026年8月20日-2026年8月26日),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通信地址:重庆市璧山区河边镇人民政府 邮编: 402774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17723589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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