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1500000MB15577913/2026-00041 | [ 发文字号 ] | 璧规资执罚〔2026〕第5号 |
| [ 主题分类 ] | 土地 | [ 体裁分类 ] | 行政执法;行政处罚 |
| [ 发布机构 ] | 璧山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7-20 | [ 发布日期 ] | 2026-07-20 |
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璧规资执罚〔2026〕第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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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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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单位(个人) |
证件号码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
处罚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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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璧规资执罚〔2026〕第5号 |
毛明艳非法占地案 |
毛明艳 |
510**********1326 |
修建房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 |
一、责令毛明艳退还非法占用位于璧山区青杠街道塘坊社区9组、15组(具体位置详见宗地图),面积为5503.75平方米的集体土地。 二、责令毛明艳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拆除非法占用位于璧山区青杠街道塘坊社区9组、15组(具体位置详见宗地图),不符合规划的规划用途为耕地2362.62平方米、林地2365.83平方米、园地493.44平方米集体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三、没收毛明艳非法占用位于璧山区青杠街道塘坊社区9组、15组(具体位置详见宗地图),符合规划的规划用途为其他土地281.86平方米集体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他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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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2026.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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