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单位(个人) | 证件号码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 处罚日期 |
1 | 璧规资执罚[2022]第20号 | 重庆市渝西快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非法占用璧城街道双龙社区、大路街道红石社区河边文昌社区等集体土地修建铁路违法占地案 | 重庆市渝西快线建设运营有限公司 | 91500151MAABN56A4T
| 非法占用璧城街道双龙社区、大路街道红石社区、河边文昌社区等集体土地修建铁路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6号2014年修订)第四十二条
| 1、没收被处罚单位非法占用的629556平方米集体土地上修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2、处以罚款1888668元。 |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2022.6.10 |
2 | 璧规资执罚[2022]第19号 | 孙良文违法占地案 | 孙良文 | 5102**********5419 | 未经批准非法占用丁家街道高古村4组集体土地修建厂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6号2014年修订)第四十二条 | 1、没收非法占用的规划用途为允许建设区用地的250平方米集体土地修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2、拆除非法占用的规划用途为一般农田的300平方米和规划用途为基本农田的46平方集体土地上修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2、处以罚款9630元。 |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2022.5.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