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单位(个人) | 证件号码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 处罚日期 |
1 | 璧山规资罚〔2022〕第0007号 | 重庆群策御湖置地有限公司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附图所确定的内容进行建设重庆御湖新加坡社区(28#酒店地块)项目 | 重庆群策御湖置地有限公司 | 91500227MA60PB9B1Y | 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附图所确定的内容进行建设重庆御湖新加坡社区(28#酒店地块)项目 |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 1、对26#、28#、29#楼增加建筑面积55.96平方米,处建设工程造价10%罚款。 2、对26#、28#楼减少建筑面积46.56平方米,处建设工程造价10%罚款。 3、对26#、28#楼第二层天井上空、上人屋面62.04平方米变更为大堂上空,处建设工程造价10%罚款。 以上罚款共计:28362.41元(大写:贰万捌仟叁佰陆拾贰元肆角壹分)。 |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2022.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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