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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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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

日期:2022-08-10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单位(个人)

证件号码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处罚日期

1

璧山规资罚〔2022〕第0010

重庆利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附图的许可内容进行建设利雅.白云湖二期一标段

重庆利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91500227778455727P

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附图的许可内容进行建设利雅.白云湖二期一标段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5-1#5-12#未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实施建设,减少面积128.45平方米,处工程造价10%的罚款。即罚款金额为:39060.62元(大写:叁万玖仟零陆拾元陆角贰分)。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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