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单位(个人) | 证件号码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 处罚日期 |
1 | 璧山规资罚〔2022〕第0016号 | 重庆美城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附图的许可内容进行建设黛山道8號二期项目 | 重庆美城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91500227MA6012DT9J | 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附图的许可内容进行建设黛山道8號二期项目 |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 对11#楼1-3层阳台处原规划审批为水电井,实测为阳台,存在调整使用功能面积12.24平方米,处建设工程造价10%罚款。即罚款金额为:1347.39元(大写:壹仟叁佰肆拾柒元叁角玖分)。 |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2022.12.29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