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开表 | |||||||||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单位(个人) | 证件号码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内容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 处罚日期 |
1 | 璧山规资罚〔2023〕第0002号 | 重庆云城两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的许可内容进行建设重庆·绿岛中心三号地块H-3组团 | 重庆云城两山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91500227060511718D | 擅自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的许可内容进行建设重庆·绿岛中心三号地块H-3组团 | 《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 对地下车库扩建增加面积94.96㎡,局部未建减少面积173.72㎡,存在使用建筑功能调整面积468.11㎡的违法建设,处建设工程造价10%罚款。即罚款金额为:88414.8元(大写:捌万捌仟肆佰壹拾肆元捌角)。 |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2023.1.13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