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程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及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及公告
编号:2025050931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及权利人声明。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声明人 | 备注 |
1 |
渝2025璧山区不动产权第00018****号 |
王*程 |
房屋 |
500121005012GB*****F00010027 |
璧山区来凤街道沿河东路***号5幢2-7-1 |
王*程 | |
2 | 渝2025璧山区不动产权第00018****号 | 王*程 | 房屋 | 500121005002GB*****F00011701 | 璧山区来凤街道沿河东路***号3幢1-7-1 | 王*程 | |
3 | 渝2025璧山区不动产权第00019****号 | 王*程 | 房屋 | 500121005002GB*****F00013701 | 璧山区来凤街道沿河东路***号3幢3-7-1 | 王*程 |
璧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〇二五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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