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艳、董*治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及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及公告
编号:20250530304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二十三条规定及权利人声明。现对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声明人 | 备注 |
1 |
渝2016璧山区不动产权第00017****号 |
韩*艳、董*治 |
房屋 |
500121001009GB*****F00010133 |
璧山区璧城街道沿河东路北段***号3幢18-5 |
韩*艳、董*治 |
璧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〇二五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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