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区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注册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信息 >公告公示

集体土地权属证书(注销)声明 大兴〔2025〕字第068号

日期:2025-10-13

集体土地权属证书(注销)声明

大兴2025〕字第068

兹有下列房地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注销),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发布注销声明。

序号

权利人(单位)

土地房屋坐落

证书编号

声明人

1

刘*梅

杜*德

璧山区大兴镇石鼻村2

土地证:1991-01***8

乡村房屋所有权证:第01***29

刘*梅、杜*德

重庆市璧山区大兴镇规划和自然资源所

2025年10月1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