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璧丁集继(2026)17号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璧丁集继(2026)17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丁家所
联系方式:023-41485789
|
序号 |
权利人(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继承人/遗赠人)) |
|
1 |
邓*昌 |
房屋/宅基地 |
丁家街道长五村4组 |
J212-2012-0**0542 |
邓*华 |
重庆市璧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丁家所
2026年2月2日
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