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贤,邓*明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20260052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2026年4月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重庆市璧山区铁山路1号附3号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23-81676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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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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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蓝*贤,邓*明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璧山县璧城街道中医院巷**号附1号1-501 |
212房地证2008字第0****号 |
蓝*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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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邓*明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璧城镇新生路***号 |
房权证212字第03****号、璧国用2002字第00****号 |
兰*才 |
璧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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