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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渡口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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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渡口建立规划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 相衔接机制

日期:2023-06-21

近期,大渡口区人民检察院和大渡口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规划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人民检察院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职权范围内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密切协作、通过建立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行政检察衔接配合工作机制,形成监管保护合力。

《方案》从多个方面就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衔接进行了明确。一、在信息共享方面,区检察院和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在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监管保护职责过程中,应当加强部门联动,建立会商沟通和常态化信息共享机制;二、在线索移送方面,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发现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线索等,应当及时移送区检察院,区检察院应当及时审查处理并作出回复;三、在协同处理方面,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在执法过程中,发现自然资源领域违法问题需要其他部门协同执法,可以商请同级检察机关协调解决;四、在争议化解方面,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在处理涉案相关问题时,可以商请区检察院在争议化解方面予以配合协助,形成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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