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25001117842106899/2025-0002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建设规划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5-04-10 | [ 发布日期 ] | 2025-04-10 |
足丰时代广场二期4#、6#、8#、9#楼及地下建筑优化调整公示
足丰时代广场二期4#、6#、8#、9#楼及地下建筑优化调整
公 示
“足丰时代广场”项目业主和相关利害关系人:
足丰时代广场”项目位于大足区棠香街道棠凤路以南,区人民医院以东,由重庆博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为满足市场需求,现建设单位申请将足丰时代广场二期4#、6#、8#、9#楼及地下建筑作如下优化调整:
一、优化调整4#、6#、8#、9#楼住宅户型,调整后建筑楼层及建筑高度、层高、正负零均不改变;
二、局部优化调整4#、6#、8#、9#楼对应楼栋地下车库,总停车位数量由1467个调整为1468个,增加1个;
若贵单位或个人有意见和建议,请注明身份(单位名称、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和邮寄地址,在2025年4月25日前将书面意见、房产证(购房合同)等证明涉及其利害关系的材料邮寄或直接提交至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足丰时代广场”项目业主和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和提交房产证(购房合同)等证明涉及其重大利害关系的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时间: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7日
公示地点:“足丰时代广场”项目售房部和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www.dazu.gov.cn/qzfbm/qghzrzyj/)。
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0日
联系地址: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足区棠香街道五星大道北段1号)
邮政编码:402360
联 系 人:何老师 电话号码:43394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