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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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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25001117842106899/2025-0005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建设规划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5-08-15 [ 发布日期 ] 2025-08-15

重庆大足吾悦广场住宅三期方案局部调整公示

重庆大足吾悦广场住宅三期方案局部调整

公     示

“重庆大足吾悦广场住宅三期”项目业主和相关利害关系人:

“重庆大足吾悦广场住宅三期”项目位于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金星社区3组、智凤街道田坝社区5组与6组、茅里堡社区6组,由重庆新城鸿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为满足市场需求,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现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6#、13#至24#楼及地下建筑作如下调整:

一、原方案6#楼高层调整为两栋洋房,未建部分由1栋20F高层(6#)、12栋8+1F洋房(13#至24#)调整为5栋10+1F小高层(20#至23#、27#)、1栋9+1F小高层(24#)、8栋8+1F洋房(6#、13#至19#);

二、依据渝规资改委发〔2025〕5号文件要求,对该项目未建部分住宅户型作了调整,同时增设了多功能活动平台和设备平台,建筑层高由2.95米调整为3米,跃层层高由2.95米调整为2.7米;

三、取消5#楼南侧地下车库出入口,原方案23#、24#楼之间车库出入口调整至现方案23#、24#楼之间,同时优化地下建筑平面布局,增设了地下非机动车库及非机动车位,小型停车位个数不变;

四、因建筑面积增加,物管用房面积增加45.49平方米,位置由原6#楼裙房二层调整至19#楼2、3单元的一、二层;

五、生化池位置由西南侧调整至东南侧。

经我局审查,以上调整满足相关规范要求,现对该项目局部调整方案进行公示。

若贵单位或个人有意见或建议,请注明身份(单位名称、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和邮寄地址,于2025年8月30日前将书面意见、房产证(购房合同)等证明涉及其利害关系的材料邮寄或直接提交至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重庆大足吾悦广场住宅三期”项目业主和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和提交房产证(购房合同)等证明涉及其重大利害关系的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时间:2025年8月16日至2025年8月22日

公示地点:“重庆大足吾悦广场住宅三期”项目售房部、施工现场和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s://ghzrzyj.cq.gov.cn/zz/dzq/)。

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15日

联系地址: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足区棠香街道五星大道北段1号)

邮政编码:402360

联 系 人:何老师         电话号码:43394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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