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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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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25001117842106899/2026-00009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建设规划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6-01-26 [ 发布日期 ] 2026-01-26

大足区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公示

申请单位: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调整原因: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促进大足区发展,推动城镇开发边界精准落地,在坚决维护“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严肃性和权威性的前提下,按照“总体稳定、局部优化”的原则,组织编制了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

调整依据:《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3)193号)、《重庆市城镇开发边界实施管理细则(试行)》等。

调整内容:城镇开发边界总规模9198.32公顷,其中增量空间1649.73公顷,本次优化方案调入城镇开发边界总规模184.53公顷,其中增量空间164.43公顷;调出城镇开发边界总规模184.53公顷,其中增量空间164.43公顷。优化后,全区城镇开发边界总规模9198.32公顷,其中增量空间1649.73公顷。

公示单位: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地点:1、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   2、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一楼大厅(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五星大道北段1号)

公示时间:2026年1月26日至2026年2月24日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方案发表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届满前向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2、若您认为是该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

通信地址: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7楼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3-43766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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