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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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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25001117842106899/2026-0007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建设规划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6-06-18 [ 发布日期 ] 2026-06-18

海棠云庐项目二期局部调整公示

海棠云庐项目业主和相关利害关系人:

海棠云庐”项目位于重庆市大足区棠香街道金星社区3、5组,由重庆新明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为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现建设单位申请对该项目二期(1#至4#、6#、7#、9#至15#住宅、D2#大门、S1#至S3#商业及二期地下建筑)作如下调整:

一、优化调整1#至4#、6#、7#、9#至12#住宅户型,原4#楼由一个单元调整为两个单元,原3#楼由两个单元调整为一个单元,1#至4#层高由3.05米调整为3.15米;13#至15#户型、D2#大门造型不变,位置在总图上向南侧位移0.7米;所有楼层数较原方案保持不变;

二、由于二期住宅户型及位置调整,项目总居住户数由711户调减为595户,S1#至S3#商业及二期地下建筑轮廓线调整,二期室内停车位由567个调整为548个。

现对海棠云庐项目二期局部调整方案进行公示。

若贵单位或个人有意见或建议,请注明身份(单位名称、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和邮寄地址,于2026年7月3日前将书面意见、房产证(购房合同)等证明涉及其利害关系的材料邮寄或直接提交至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海棠云庐”项目业主和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和提交房产证(购房合同)等证明涉及其重大利害关系的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时间:2026年6月19日至2026年6月25日

公示地点:“海棠云庐”项目售房部、施工现场和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s://ghzrzyj.cq.gov.cn/zz/dzq/)。

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

2026年6月18日

联系地址: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大足区棠香街道五星大道北段1号)

邮政编码:402360

   联系人:何老师                          电话号码:43394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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