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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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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25001117842106899/2026-0010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6-08-27 [ 发布日期 ] 2026-08-27

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大足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的公示

为落实《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技术管理规定编制要求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5〕13号)《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编制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渝规资〔2026〕145号)相关要求,更好地服务大足乡村地区发展,为我区各镇街精简节省乡村地区规划编制成本、简化项目审批流程,提升基层规划管理效能,经区政府同意,我局编写制定了《大足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进一步提升文件的科学性和可实施性,现按程序将该文件草案予以公示,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示时间:2026年8月27日—2026年9月25日,共30天。

二、公众意见收集方式:相关意见可通过邮寄信件或现场递交等方式提交。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邮寄方式提交。以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大足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

邮寄及现场递交地址:大足区棠香街道五星大道北段1701室村镇规划科 

邮编:402360                                咨询电话:023-43760061

附件:《大足区乡村地区“通则式”规划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第10版)(8.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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