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区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注册

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结果

[ 索引号 ] /2024-0044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行政事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4-07-04 [ 发布日期 ] 2024-07-04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4年7月4日)

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信息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序号 地址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档案名称 违法单位 违法单位统一信用代码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处罚日期 公开信息日期 承办人 备注
1 重庆市大足区智凤街道普安社区四组 足规资执罚〔2024〕第4号 重庆****器材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 重庆****器材有限公司 91500225******57XC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第三次修正)第七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第四十二条和《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渝国土房管发〔2011〕143号)第八条第(五)项。 一、没收重庆****器材有限公司违法占用位于大足区智凤街道普安社区四组5.03亩集体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退还违法占用的土地;
二、对重庆****器材有限公司违法占用符合规划的5.03亩(折合3353.35平方米)集体土地按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人民币33533.5元(大写:叁万叁仟伍佰叁拾叁元伍角)。
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4日
非法占用土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