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区县规划自然资源局 |注册

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政务公开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结果

[ 索引号 ] 125001117842106899/2026-0001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行政事务 [ 体裁分类 ] 行政处罚
[ 发布机构 ] 大足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 ] 2026-02-12 [ 发布日期 ] 2026-02-12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26年2月12日)

序号 地址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档案名称 违法单位 违法单位统一信用代码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 处罚日期 公开信息日期 承办人 备注

重庆市大足区珠溪镇玉滩村6组 足规资执罚〔2026〕第03号 重庆市大足区媛龙食品加工厂违法推土平场建厂 重庆市大足区媛龙食品加工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11MAABN4K09L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第二次修正)第七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256号)第四十二条和《重庆市国土资源房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渝国土房管发〔2011〕143号)第八条第(五)项 一、对重庆市大足区媛龙食品加工厂非法占地559.32平方米的违法行为按每平方米10元的人民币标准处以罚款,共计人民币5593.20元(大写:伍仟伍佰玖拾叁元贰角整)。
二、没收违法当事人非法占用559.32平方米土地上的新建建(构)筑物,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移交珠溪人民政府
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9日 2026年2月12日 杨炜、李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