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2024-01374 | [ 发文字号 ] | 大足规资发〔2024〕159号 |
[ 主题分类 ] | 行政事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12-30 | [ 发布日期 ] | 2024-12-30 |
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公布实施大足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成果的通知
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公布实施大足区园地、林地、草地
定级和基准地价的通知
各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立健全政府公示价格体系,显化园林草地资源资产质量和价值,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做好2023年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的通知》(渝规资〔2023〕126号)等要求,我区开展了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经区政府批准同意,现将大足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布的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适用范围为大足区辖区范围。
二、本次基准地价是设定条件下的承包经营权在当地市场条件下的区域平均价格,只作为参考价格,不作为争议的判断依据。
三、大足区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大足区园林草地基准地价说明
2.大足区园林草地基准地价成果表
3.大足区园林草地定级及基准地价图
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