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引号 ] | 125001117842106899/2026-00013 | [ 发文字号 ] | |
| [ 主题分类 ] | 综合政务;其他 | [ 体裁分类 ] | 采购与招标 |
| [ 发布机构 ] | 大足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 ||
| [ 成文日期 ] | 2026-02-12 | [ 发布日期 ] | 2026-02-12 |
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律师案件代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关于《〈律师案件代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市场体系建设中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实施意见》(大足府办发〔2016〕17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平竞争审查过程管理的通知》(大足公竞审联办〔2019〕4号)《大足区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推进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和采购领域公平竞争审查程序的通知》(大足双反办〔2025〕11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律师案件代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限2026年2月12日至2026年2月18日。如认为本文件存在违反《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请于2026年2月16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将意见寄至: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312室收,联系电话:023-43581895(邮编402360)。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275728328@qq.com。
附件: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律师案件代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征求意见稿)》
(投诉举报电话:023-43769789)
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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