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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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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大足不动产2023016 艾*强)

日期:2023-03-23

大足不动产2023016

艾*强 因保管不善,将大足区棠香街道棠凤路235*10-3(证号:渝(2016)大足区不动产证明第001034882号)预告证明遗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艾*强

2023年3  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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