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重庆市大足区中发实业有限公司 (2024)041)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4)041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注销(作废)依据 |
|
1 |
210房地证2015字第18*75号、210房地证2015字第18*76号、210房地证2015字第11*77号、210房地证2015字第11*79号、210房地证2015字第11*81号 |
重庆市大足区中发实业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00111102038GB00115F00020048、500111102038GB00115F00020049、500111102038GB00115F00020091、500111102038GB00115F00020092、500111102038GB00115F00020093 |
大足区龙水镇龙古路建材综合市场F幢*层48号、49号、*层47号、48号、49号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渝0111执恢555号之七 |
重庆市大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20日
首页
政务公开
渝快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