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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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大足不动产2024113 孟*琪,刘*)
大足不动产2024113
孟*琪,刘*因保管不善,将大足区棠香街道龙棠大道88号45幢*单元7-1 不动产权证遗失(灭失), 证号: 渝(2022)大足区不动产权第00***8582号,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孟*琪,刘*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