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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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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大足不动产2024157 廖*浩)

日期:2024-04-19

       

廖*浩因保管不善,将位于大足区三驱镇惠民路2*4号  证号:渝(2023)大足区不动产权第00****41号的房地产权证书遗失(灭失),根据《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廖*浩

2024年0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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