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证继承公示(宋*国、周*群)
公 示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宋*国、周*群)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姓名:宋*国 身份证号:510230*******76292
被继承人姓名:周*群 身份证号:不详
继承人姓名:宋*国的父母 身份证号:不详(已故)
继承人姓名:周*群的父母 身份证号:不详(已故)
继承人姓名:宋*波 身份证号:510230*******06296
继承人姓名:宋*玲 身份证号:510230*******86307
继承人姓名:宋*萍 身份证号:510230*******16306
继承人姓名:宋*菊 身份证号:510230*******06308
继承人姓名:宋*英 身份证号:510230*******56328
继承人姓名:宋*江 身份证号:510230*******8629X
不动产坐落:大足区雍溪镇文昌路1*0号房屋,乡村房屋所有权证证号:字第06****37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足国用90字第06**04号,用途:成套住宅
房屋建筑面积:137.2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足区棠香街道市民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23-43766080
公示单位:重庆市大足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