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证继承公示(刘*泽)
公 示
现有不动产登记申请人申请继承(刘*泽)的不动产,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该不动产办理因继承取得不动产权利的转移登记。现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被继承人姓名:刘*泽 身份证号:510230*******50713
继承人姓名:李*芬 身份证号:510230*******10726
继承人姓名:刘*霞 身份证号:510230*******90365
不动产坐落:大足区龙岗街道西桥路4*号8幢2*-5号,证号:渝(2019)大足区不动产权第001***895,用途:成套住宅,房屋建筑面积:55.89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大足区棠香街道市民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23-43766080
公示单位:重庆市大足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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