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2024)147号 代*列、力*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编号:(2024)147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注销(作废)依据 |
1 |
210房地证2013字第022*9号 |
代*列、力*华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500111002011GB00002F00010007 |
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报恩路实验幼儿园*幢7号 |
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渝0111执恢383之三 |
2 |
210房地证2013字第022*0号 |
500111002011GB00002F00010008 |
大足区龙岗街道办事处报恩路实验幼儿园*幢8号 |
经办人: 黄怡 审核人:李文志
重庆市大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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